文明行为公益广告|文明生活

发布时间:2025-06-20 16:34:27 来源:沿河融媒体中心

公民应当文明生活,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四)文明节俭操办婚丧祭贺等事宜,不大操大办,不铺张浪费。

——《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二章:文明行为 第十四条


公民应当文明生活,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六)不私自占用房屋共用设施、场所。

——《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二章:文明行为 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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