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融媒体中心广告经营管理制度(试行)
发布时间:2025-08-02 13:36:12 来源:沿河融媒体中心
为规范中心广告经营活动,保障广告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中心广告事业健康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本中心广告经营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及广电总局《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等各项广告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发布的行政法规。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二、所承接的广告、经审查、审批合格后方可依法发布。广告发布前,先签订书面合同约定双方相关责任和权利,同时向客户索取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发布时,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应认真、自觉地履行合同中所规定的内容。
三、依据《广告业务建档规范》的要求,中心运营部负责管理广告经营中的合同、样件、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或有效复印件的审查,并将广告文案分门别类存档,随时接受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
四、收取的广告费要建立台账,及时上缴国库。严格遵守广告业务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得借广告的名义变相拉赞助、干私活、谋私利,违者除责令退还违规所得外,视其情节轻重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五、凡在我中心办理广告业务的,一律执行先交费,后刊播的原则。在签订广告刊播合同时,刊播广告方需提供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生产许可证,其中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食品应按广告法规及国家有关部门的具体规定办理。 因重大节目或特殊活动,导致正常时段广告不能刊播的,中心将顺延刊播。
六、电视广告收费标准:
(一)游动字幕广告,指的是一般在电视屏幕下方进行字幕滚动的表现形式,字数不得超过40字以上。常规收费100元/天,每天播出不少于5次滚播。
(二)字幕广告,指的是以背景素材加文字补充的表现形式,字数不得超过80字,常规收费200元/天,每天播出5次。
(三)宣传广告,如是自带视频成品,时间在1分钟左右,3000—9000元/月,每天播出5次。如果在时间、播出时段和次数上有严格要求的,在原收费的基础上将额外收费。如果要外景拍摄和后期制作的,另加收3000元/分钟的拍摄制作费。
(四)电视新闻或栏目冠名的每年30000-70000元,如果只要求短时间,双方协商收费。
七、新媒体广告收费标准
(一)本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APP等平台广告推文每周每条500元,新闻末尾植入广告每周每条200元。
(二)抖音、微视频和APP 等平台推送广告。对方制作好的广告视频每分钟1000元(不足一分钟按一分钟计算)。由本中心拍摄制作的广告视频,每分钟收费2000元(不足一分钟按一分钟计算)。
(三)新媒体平台其他形式广告,双方协商收费。
八、本制度自2025年8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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