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第四届“乌江先锋”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5-07-31 17:42:09 来源:沿河融媒体中心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榜样力量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中的示范带头作用,进一步营造团结奋进、奋勇争先、攻坚克难、砥砺前行的浓厚氛围,引导和激励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上出新绩、添新彩、展新貌。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第四届“乌江先锋”评选活动。


一、工作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组建以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为组长,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为常务副组长,县纪委监委、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县融媒体中心等为成员单位的第四届“乌江先锋”评选活动工作组,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委宣传部,成员单位相关同志负责评选活动日常事务。


二、活动时间

2025年8月—10月


三、评选范围及奖项设置

(一)评选范围: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干部职工,驻沿部队官兵,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及其个人,村级组织,社会各界群众。


(二)奖项设置

1.“乌江先锋·先进个人”(80名)。个人奖设“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教育工作先锋”“医务工作先锋”“法治工作先锋”“党建工作先锋”“村务工作先锋”十个类别。


2.“乌江先锋·先进集体”(30名)。


四、评选标准

(一)“乌江先锋·先进个人”类别及评选标准

1.“助人为乐模范”(5名):长期(持续1年以上)坚持帮助无血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其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环境保护、扶贫帮困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由县委宣传部组织推荐。


2.“见义勇为模范”(5名):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由县委政法委组织推荐。


3.“诚实守信模范”(5名):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特殊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推荐。


4.“敬业奉献模范”(10名):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由县总工会组织推荐。


5.“孝老爱亲模范”(5名):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坚持关心照顾家庭成员,孝敬父母、老人,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病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协助、患难与共。由县妇联组织推荐。


6.“教育工作先锋”(20名):正确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刻苦钻研教学业务,敬业精神强;教学方法活、教学水平高、教学质量优,教学成绩居学科前列;加强自身修养,为人师表,模范遵守职业道德;重视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并取得显著成效,社会反响好。由县教育局组织推荐。


7.“医务工作先锋”(10名):正确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刻苦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敬业精神强,热爱本职工作,能够加强自身修养,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医德医风好;医疗水平高、技术硬,医疗效果好,疾病治愈率高;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对待病患热情周到,社会反响好。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推荐。


8.“法治工作先锋”(10名):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在保障社会公平、维护法治权威中有突出贡献的;践行执法为民理念,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依法管理各项社会事务,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在司法活动中坚持和体现公平正义原则,为社会群众所公认和推崇。由县委政法委组织推荐。


9.“党建工作先锋”(5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立足本职岗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工作效率高,政绩突出,群众口碑好,在本行业本领域作出突出贡献,引起强烈反响的党员干部。由县委组织部组织推荐。


10.“村务工作先锋”(5名):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执行党关于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组织和引导党员群众发展产业,带领群众共同致富,推进乡风文明,社会和谐安定;建立健全村级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村级各项事务决策民主,公开透明,党群干群关系融洽,在干部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较好评价的村(社区)干部。由县委组织部组织推荐。


(二)“乌江先锋·先进集体”

推荐的先进集体应当在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工作、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具体条件如下: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四风”,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领导班子政治坚强、团结协作、作风优良、精通业务、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凝聚力强;队伍整体素质高,精神面貌好;内部管理规范、科学,基础建设好。


3.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要业务工作指标在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居领先位置,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4.认真执行规章制度,严格、公正、廉洁执法执业,近三年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无违纪违法行为,在社会和群众中树立了良好形象。


五、评选步骤及方法

评选表彰活动分为组织推荐、审核公布、表彰激励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组织推荐

1.发布通知。启动第四届“乌江先锋”评选活动,并在“沿河文明网”“山歌沿河”“微沿河”官方媒体平台公布评选活动方案,广泛发动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


2.组织推荐。推荐对象经综合比选、党委(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推荐单位要对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以及推荐材料的真实性等进行审核。其中,先进个人按照1:1.5的比例实行差额推荐,先进集体由各单位自行申报。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及其工作人员须按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意见;企业及其负责人,征求人社、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国有企业及其负责人还须征求审计部门意见。


3.报送资料。经所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于8月31日前将推荐对象相关资料(15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附件有关表格,推荐人属地纪检、公安等部门意见;个人还需提供2寸蓝底高清免冠照片、高清生活照片各1张)电子版及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报送至县评选活动工作组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办公室,联系人:张爱,联系电话:0856-8220147),逾期未报送的视为主动放弃。


第二阶段:审核公布

1.审核确定正式候选人员、集体。由县评选活动工作组组织人员对所有推荐对象情况进行审核,并派出考察组实地考核,提出建议名单,按程序报县委常委会审定,确定80名正式候选人、30名正式候选集体。


2.公布公示候选人员、集体情况。县评选活动工作组通过“微沿河”微信公众号及时向社会公布80名正式候选人、30名正式候选集体。县融媒体中心充分利用各种媒介载体进行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力,展现良好形象。


第三阶段:表彰激励

由县委、县政府下发表彰决定,并举行表彰大会,对第四届“乌江先锋”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进行表彰。


附件:


1 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推荐对象汇总表.docx 

2 个人推荐审批表.docx 

3 集体推荐审批表.docx 

4 个人征求意见表.docx 

5 集体征求意见表.docx 

6 企业(集体)征求意见表.docx 

7 企业负责人(个人)征求意见表.docx 



中共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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