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就业补贴一次到位!看看你可以领吗?

发布时间:2025-10-15 15:09:08 来源:沿河融媒体中心

“金九银十”秋招季,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或就业可享受哪些政策支持与经济补贴?聘用高校毕业生的企业可享受哪些政策支持与经济补贴?

围绕相关问题,记者从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相关政策。

高校毕业生离校5年内创业

一次性给予5000元创业补贴

《贵州省就业政策(服务)清单》(以下简称为“清单”)明确,在创业方面,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退役军人,按规定一次性给予5000元创业补贴,其中,高校毕业生到12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领办创办农业企业,重点围绕农产品流通、农业种植养殖等农业领域创业的,按规定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租用符合规划、安全和环保要求的经营场地创业(创业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注册时间距申报时间须在5年内,申请时必须正常经营),并且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高校毕业生(含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退役军人,可按规定给予每月500元场租补贴,对实际月租低于500元的,据实补贴,每个创业扶持对象享受累计不超过3年。

同时,清单支持高校毕业生从事多种形式的灵活就业,对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不超过(以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00%为缴费基数)实际缴费的2/3给予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2025年度,与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重点群体,按照个人缴费额的25%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由企业申请,自申请之日起补贴期限为1年,申请期限至2025年12月底,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用人单位签1年以上合同缴社保

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面向用人企业和组织单位,清单同样推出了多项优惠政策。

清单明确,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小微企业、民营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民营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范围为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以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00%为缴费基数的缴费金额),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部分。补贴期限为小微企业、民营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当月起的12个月,申请期限至2025年12月底。

企业吸纳青年可获多项补贴

执行至2025年底

另外,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和社会组织,按规定每招用1人发放1500元的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对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统筹考虑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人数、自然减员情况和现有职工工资水平等因素,可给予一次性增人增资,核增部分据实计入工资总额并作为下一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基数。该政策根据企业招聘毕业生有关情况进行补助。

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艰苦边远地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中职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该政策中,见习时间一般为3-12个月。见习期间,见习人员生活补助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最低工资标准的60%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留用率达到50%及以上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进行补贴。对见习单位留用见习人员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单位一次性补助,该项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得重复享受。见习单位按规定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保险费用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按每人不高于300元的标准据实补贴。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各地可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编辑: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相关新闻